
6月27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修订草案。新修订的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共6章144条,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。
亮点一:打破“未成年人违法不拘留”的刚性惯例,14—18周岁违法可拘留。
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执行条件:
① 对于14至16周岁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,可以依法执行拘留。这一调整,极大压缩了过往对某些违法未成年人“不予拘留”“一放了之”的范围。
② 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,若情节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。从现实情况看,有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未成年人身份多次违反治安管理,被抓获多次、屡教不改,有的违法情节严重,社会反映强烈。
③ 对因未达年龄不予治安处罚或者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,公安机关应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的规定,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。
展开剩余37%亮点二:明确学生欺凌处理方式,学校明知不报将担责。
新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中明确了学生欺凌的处理方式:以殴打、侮辱、恐吓等方式实施学生欺凌,违反治安管理的,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,或者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。
此外,如果学校未按规定报告或者处置严重学生欺凌事件,将被责令改正,有关部门还会对责任人依法予以处分,以此推动公安机关与学校协同治理学生欺凌问题。
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铁凝表示,该规定既延续了保护未成年人和人道主义的立法初衷,同时又留有余地,避免以年龄“一刀切”、一概不执行拘留,避免传递“法不责幼”的错误信号。
本溪市政法系统关工委
2025年6月30日
发布于:辽宁省宝尚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